2023年7月1日劝诫与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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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引用-路十七1-4

新汉语译本普及版新约圣经 (简体) (第17章)
1 耶稣对门徒说:“使人绊倒的事是不可能避免的,但那使人绊倒的人有祸了!
2 对他来说,在他的脖子上拴一块大磨石,把他扔到海里,也比他使这些小人物中的一个绊倒还好。
3 你们要谨慎!”要宽恕(太18:21–22)“如果你的兄弟犯罪,要责备他;如果他悔改,要宽恕他。
4 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到你那里去,说‘我悔改了’,你都要宽恕他。”

经文解释

1-4 现在听众从法利赛人(16:14-31)变为门徒(17:1-19)。适合门徒的是一个新的主题:争端的不可避免性。"使人跌倒的事是一定要来的,但借着这事来的人有祸了"(第1节)。NIV的第1节写道:"使人跌倒的事一定会来,"但希腊原文更强调:"丑事不可能不来!"耶稣警告门徒,基督教团体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有缺陷的团体,但不会因此成为一个虚假的团体。没有听到和听从这一告诫的信徒将成为教会的无效成员,因为他们会产生错觉,认为真正的教会是一个完美的教会;而没有找到一个完美的教会,他们将在一个又一个的团契之间穿梭,越来越感到幻灭。希腊语中 "不可能 "的意思是anendektos,在希腊文圣经中没有其他地方出现。然而,"绊倒 "或 "丑闻"(skandalon)它的原意是指陷阱中的诱饵棒,后来是指陷阱本身,因此是 "陷阱"、"网罗 "或 "冒犯"--导致一个人堕落的东西。这个词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罗马书中经常出现,但在路加福音中很少出现。第五章第1节告诉我们,事情发生的必然性并不能免除人们对其发生的责任(同样,22:22)。这起初似乎是不协调的,因为如果坏事必须发生,谁能受到责备呢?然而,这并非不协调,因为虽然罪是不可避免的,但每项罪都是自由选择的。新约没有教导或期望基督徒消除世界上的邪恶,但它告诫基督徒,就像耶稣在这里所做的那样,要认真地与邪恶抗争,最重要的是不要成为他人犯罪的原因(罗14:13林前8:13约一2:10;革前46:8)。这里警告的丑闻是一把双刃剑,因为门徒可以通过使别人犯罪而疏远别人,但当别人对他们犯罪时,他们也会被疏远。在这两种情况下,基督徒团契的袍子都会被撕破。
第2节生动地描述了这种危险:"宁可把你丢在海里,脖子上拴着磨石,也不叫这些小的跌倒"。虽然 "小的 "可能包括儿童,但它主要不是指他们。主题是普通的基督徒团契,路加在其他地方用 "小群"(12:32)或小孩子(10:21;此外,见马太福音10:42;18:6, 10, 14;马可福音9:42罗马书14)等缩略语来指代。"小的 "带有额外的隐喻意义,提醒信徒们他们最大的挑战不是与邪恶斗争,而是与渺小和软弱斗争--无法成为他们在基督里应该有的样子,以及他们容易被引入歧途。磨石是一个巨大的石盘,需要用牲口来转动它,一旦转动,就会把谷物压碎和粉碎。脖子上挂着磨石被扔进海里的形象是犹太人夸张的一个例子。耶稣提出的观点的严肃性需要这样的夸张。正如保罗在林前8:12-13中所宣称的那样,把软弱无助的人引入歧途,不仅仅是对基督徒的犯罪,而且是 "对基督的犯罪"。
第3-4节接下来是关于 "弟兄"--基督教团契的成员--得罪另一个成员,然后悔改的指示。"弟兄姊妹若得罪你,你要责备他们,他们若悔改,你要赦免他们"(第3节)。马太福音》18:15中这句话的版本似乎反映了《利未记》19:17中的类似说法,因此保留了一个对一般罪行有效的公理。路加的这句话被修剪成罪、悔改和宽恕这三个要素.
个人违规行为在信仰团体中是一个永远存在的危险,包括犹太团体。利未记19提到了这个问题,在《圣经》中对这个问题有很长的处理,包括忏悔、惩戒措施和恢复库姆兰社区。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基督教团体中。宽恕是第三部福音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尽管路加通常是从上帝的宽恕角度来处理这个问题。在主祷文的第二个祈求中,"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一切得罪我们的人"(11:4),读者被提醒,上帝的宽恕是信徒的典范,也是信徒宽恕他人的义务。第3-4节从个人角度强调了这一义务:个人对罪的责备、个人的悔改和个人的宽恕。当基督徒群体因不宽恕而 "感到羞耻 "时,宽恕罪过的义务尤其必要(第1-2节)。不宽恕的精神是基督徒团契的绊脚石,只有当罪不被计算而被宽恕时,这种 "丑闻 "才能被避免。第3-4节规定了宽恕的两个先决条件。首先,耶稣认为有必要责备犯罪者;其次,有罪的罪人必须悔改并承认自己的罪行。斥责 "这个词的意思是警告或责备,以防止或结束某种行为。它在这里的目的不是要羞辱、打败或赶走罪人,而是要纠正和恢复他们。对社会上的罪恶往往容易视而不见。对同胞的告诫要求教会在昂贵的和解工作中作为一个机构发挥作用:"若是一部分受苦,每一部分都跟着受苦;若是一部分得了荣耀,每一部分都跟着欢喜"(林前12:26)。第3-4节将宽恕以悔改为条件(第15:3节也是如此),但当忏悔时,宽恕必须是无条件的,无限制地给予,甚至 "一天七次"(第4节)。

关键信息

在生活里,总有些事难免叫人失去信心,甚至在信仰上跌倒,主耶稣告诉门徒其实避免不了这些事! 虽然事情会绊倒人,但跟随主耶稣的人不能成为“绊倒人的人”,若一个人故意使人犯罪、使人离开神,相比之下,把这个人拴上石头扔到海里,对他还更好。同时,主耶稣在这里也命令门徒要学习面对得罪他们的人,不仅要劝诫,同时更要饶恕! 即使这个人已经多次得罪自己,仍然要多次原谅,“七”代表着完全的数字,显示出主耶稣要求门徒无论别人得罪自己多少次,都要完全原谅。
首先的反思是我们是不是那个使人跌倒的人,我们可能会在什么事情上使人跌倒.用我们比较通俗易懂的话就是:哟,信耶稣的咋还这样呢?哟,同工咋还这样呢?那些明明不符合圣经教导的事情他咋还做呢?当这样的事情出现的时候,无论是信仰根基坚固的还是初入教会的都会受到影响.那么这样的人上帝如何看待呢?把他沉入大海对吧.
同时耶稣还劝勉我们要学习的一个功课是饶恕那些曾经得罪我们的人.尽管这个人没完没了的在同一件事情上不断地刺痛我们.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面对这个问题.我们众人中时常发出的声音就是我知道该怎么作可以我软弱呀,我知道这样是神不喜悦的,可以是我还是体贴了自己.耶稣基督没有因为我们这样的做法就弃绝了我们.既然我是效法基督的,那就效法的全面一点吧.
有趣的是,圣经将这两个教导连结在一起,似乎让我们看见,最容易绊倒信徒的就是人,而“被得罪”更是使人离开神的一大原因,神不希望我们因为人的行为而失去对神的信心,也不希望我们因为被弟兄姐妹得罪,就用自己的方式反击,以致失去生命的见证。
我们在这里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会被绊倒或者绊倒了别人呢?这个绊倒指的是得罪了一些人.在这里需要平衡的观点是,不违背圣经的原则下,任何的得罪都尽可能的去挽回,但违背圣经的情况下,得罪就得罪吧.只是神不希望我们在外在的行为上绊倒众人,也不希望我们因为一些人不合符圣经的行为就软弱.他的目的是为要使我们和基督里合一.
在信仰群体当中,弟兄姐妹之间的关系往往带来极大的影响,本日经文一方面提醒我们,不论有意或无意的言语行为,都可能使人跌倒,我们需要时时省察,注意自己的所言和所行。另一方面,主耶稣教导信徒劝诫、饶恕我们的弟兄姐妹,当我们被得罪时,不是置之不理、不是放弃信仰及教会生活、更不是以牙还牙地报复,而是学习彼此提醒劝诫、互相饶恕,一同活出主的吩咐与教导,最终跟随主的脚步,活得像基督。
省察时刻
1.我曾经有意或无意地得罪过他人吗?我如何与人重新建立和好的关系?
道歉,赔礼.对不起我错了,我不应该如何如何,请你原谅我.因着我的过失让你难过,我可以做些什么作为补救吗?
2.面对得罪我的人,我最常出现的反应为何?本日经文给我什么提醒?
我通常的方式就是,保持距离,可以说话,可以工作.仅限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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