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士師記系列_耶弗他獻了女兒?_以比讚,以倫,押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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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弗他獻了女兒?_以比讚,以倫,押頓
袁惠钧牧師 (Rev. Sidney Yuan)
(sidney@ccac.ws)
證道於聖谷華人宣道會
15950 Chatsworth Street,
Granada Hills, CA 91344
http://www.ccac.ws/cantonese
(神興起
士師拯救)
(以色列人
呼求神)
(以色列人
反叛神)
(神興起
敵人管教)
背景
• 耶弗他沒有被他低微的出生影響他。他是妓女的兒子, 家
人要趕他出屋企。 在耶弗他給亞捫王的信息, 我們看見他
是一個認識神話語的人,神的話語給他很大的信心。
士 11:27 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
間、判斷是非。
士 11:29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
拿西、來到基列的米斯巴、又從米斯巴來到亞捫人那裏。
A)危難中的誓言:
• 當我們在危難中,很容易就會向神許願。神啊,如果你
救我脫離這困境,我就怎樣,怎樣。和神討價還價。
•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 約翰牛顿, John Newton。
如何許願
《聖經》教我們如何許願(利 27 章; 民 30
章; 申 23:21–25)。
B)《聖經》教如何許願
1)許願是自己選擇
• 許願不是硬性規定的, 是自願的, 情願你不應許神,任
何東西。好過應承了神,但做不到。 神期望人們實現他
們向神的應許(傳 5:1–6)。
• 在《舊約》,我們看見,很多人許願,或向神起誓。亦
有很多人忘記向神還願。,
申 23:22 你若不許願、倒無罪。
申 23:23a 你嘴裏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
新舊約對許願有不同的教導?
太 5:33-37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
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
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不可指
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
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
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你們的話、是、就說
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
是從惡裏出來的〕
2) 許願必須要還願
申 23:21a 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
申 23:23b 要照你向耶和華你 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 摩西亦說
民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
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 《聖經》是充滿對衝口而出,不經大腦誓言,的警告。
箴 20:25 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
陷網羅。
3) 許願不還便是罪
• 如果我們和神交易,要很小心。不向神許願, 不是罪。
但許了願,一定要償還。如果許了願不還便是罪。
申 23:21b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
償還就有罪。
• 當我們在危難中,很容易就向神許願。但我們許願而
不還願的後果,可能比最初的危難,更危險。
C)耶弗他的誓言:
他不信神的應許:
• 其實耶弗他不是在危難中許願。神叫耶弗他去拯救祂的人民,
所以神一定會幫他。
• 他有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士 11:29),節節勝利。他只
要繼續信靠神的應許和力量,就能得勝。但他信心不足, 希望
神確保他的勝利, 就和神討價還價, 許下誓言。
耶弗他真的把女兒當燔祭獻了給神?
士 11:30-31 耶弗他向耶和華許願,說:“如果你真的把亞
捫人交在我手裡,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
論誰先從我的家門出來迎接我,他就必歸耶和華,我也必把
他當作燔祭。”
結果是他的獨生女兒,出來迎接他。到底耶弗他有沒有實現
他向神的應許? 最後,他的獨生女兒怎樣?
令人費解的許願
• 如果迎接他的是一隻不潔, 神所不接受的動物怎麼辦? 那
他就不能實現對神的應許!
• 經文說誰人從家門出來的誰字是男性專用,亦是說,他期
待一個人,會行出來。如果是一個人,他在期待誰? 他當
然不希望是他的家人。如果不是他的家人,就有兩個問題,
1)他有沒有權去殺死,或獻這人?
2)這個祭,是白得之物作燔祭(撒下 24:24)?
不被神喜悅的獻祭
• 耶 弗 他 一 定 明 白 , 神 不 悅 納 將 人 獻 給 神 ( 利 18:21 和
20:1–5; 申12:31 和 18:10)。
• 相信耶弗他的親朋戚友,鄰居,都不會愚蠢到容許耶弗他
將自己的女兒,獻給神。
• 掃羅,亦因為向神許下一個的諾言,而要將自己的兒子約
拿單處死(撒上 14:24–46), 但被他的士兵阻止。
• 如果真的要獻他女兒,唯一的地方是,會幕的祭壇(利
17:1–9)。他要帶女兒到示羅(撒上 1:21)。 而且要利未人
的祭司來獻。就算最不屬靈的祭司,都不會接受人為祭物,
獻在神的祭壇上。
不可能實現的獻祭
• 一個像耶弗他這樣的民族英雄, 他的一舉一動都,被人注意。
不可能隱瞞他的所作行為,在兩個月的等待期間(士 11:37–39),
這件事肯定會迅速傳開來。
• 就算他安全到達,會幕的祭司,都會告訴他,可以用錢來贖回
他的女兒(利 27:1–8)。 他剛打勝仗回來,從敵人身上得到很
多戰利品。他絕對給得起這贖價。
• 儘管神要以色列人不可食言,要實現自己的諾言(民 30:1-2),
神會接受違反人權或祂律法的諾言嗎?一個信靠神(士11:11),
有聖靈降臨在身上(士11:29)的人,會許這樣的願嗎?
• 當我們細心思考這個問題,相信耶弗他沒有承諾一定向神獻人
的祭,也沒有殺死自己的女兒。
耶弗他獻女兒的正解
士 11:31b 無論誰先從我的家門出來迎接我,他就必歸耶
和華,我必把他當作燔祭。
• 這裏,和合本和新譯本都翻譯少了一個字,”and, 和”,
原文的希伯來文是 ו,vav 這個字。是詩 119:41,字母詩
開始的那個字,意思是”and,和”,意思是他就必歸耶和
華, 而且我必把他當作燔祭。
• 但vav,亦可以解做”or,或者”。
士 11:31b 無論誰先從我的家門出來迎接我,他就必歸耶
和華,或我必把他當作燔祭。
這個誓言的結果
• 這樣的解釋,如果出來迎接耶弗他的,是人的話,就歸耶和
華, 如果出來迎接耶弗他的,是動物的話,就當作燔祭耶和華
獻給神。
• 結果是耶弗他的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是他獨生的.
此外無兒無女。耶弗他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阿、
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許願、不
能挽回(士 11:34-35)。
• 因為是他的女兒出來迎接他,所以耶弗他將她歸給神, 終生
不嫁在會幕事奉神(出 38:8; 撒上 2:22)。
耶弗他女兒終生事奉神(士11:30–31,34–40)
• 經文沒有講到耶弗他殺死自己的女兒。亦沒有提到有人為他
女兒的死而悲傷。但經文兩次說終為處女,一次說終身沒有
親近男子。
士 11:36-37 他女兒對耶弗他說: 父親,既然你已經向耶和
華許願,神又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就當照你所說的
向我行。 又對父親說、求你允准.容我去兩個月、與同伴在
山上、好哀哭我終為處女。
這件事被紀念
士 11:40 此後以色列中有個規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為基
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
• 哀哭這個字,亦可以解作紀念。如果耶弗他真的獻了自己的
女兒,或殺死自己的女兒, 那麼殘忍。相信以色列的女子不會
紀念這件事。但如果她是因為父親的誓言,而終生不嫁,事奉
神,是值得紀念的。他的女兒願意服從, 正如當亞伯拉罕獻以
撒,以撒甘心服從。
D)耶弗他的應對(士 12:1–15)
士 12:1 以法蓮人聚集、到了北方、對耶弗他說、你去與
亞捫人爭戰、為甚麼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
和你的房屋。
• 以法蓮人正如在 士 8:1 說基甸沒有招他們與米甸人爭戰。
他們希望出風頭,但不想經歷戰爭的風險。
a)解釋(士12:2-3)
基甸用奉承安撫了以法蓮人,但耶弗他採取了更直接的方法。
i)他提醒他們,他關心的是打敗亞捫人,而不是取悅他的鄰
居。
ii)在亞捫人壓迫基列人的十八年中,沒有一個以法蓮人願
意來拯救他們。
iii)耶弗他號召部落協助他進攻敵人,但以法蓮沒有來幫助,
耶和華使耶弗他和他的軍隊取得了勝利;
• 驕傲的以法蓮人妒忌別人的勝利,但他們沒有什麼可抱怨
的。
b) 對抗(士 12:4-7)
• 以法蓮人辱罵基列人,不過是以法蓮逃亡的人(士 12:4)。
其實基列在約旦河以東,在瑪拿西半個支派,
• 是約書亞將地封給他們(民 32;書 22)。 所以以法蓮人
的話不單只是對基列人的侮辱, 亦是對神的侮辱。
• 還說要燒他和他的房屋,沒有將這位跨約旦部落的領袖, 放
在眼內。
於是耶弗他招聚基列人、與以法蓮人爭戰,殺死了他們的四
萬二千士兵。 以法蓮人說基列人是逃亡的人,結果,他們自
己要”逃走”(士 12:5) 自食其果!
暗語的力量
• 當以法蓮人逃跑,基列人守住約旦河不讓他們渡過,他們當
然否認是以法蓮人。基列人就會叫他們講“麥子”或“穀類
”
• 希 伯 來 原 文 shibboleth 以 法 蓮 人 有 自 己 的 地 區 發 音 ,
“sibboleth”,這就暴露了他們的身份(太 26:73)。 這
是一個簡單, 又有效的的測試。
• 因為這個故事,shibboleth 成為了一個英文字,在字典中
能找得到。 它代表一種測試,看看對方是否屬於自己人。
這可能是一個暗語,好像 Password。
• 不要小看這個測試,在以法蓮的事件中,使到 42,000 人喪
後記
在亞捫人和以法蓮人被擊敗後,猶太人在耶弗他和三個跟著他
的士師的帶領下, 享受了三十一年的和平同平安。
• 以比讚作以色列的士師七年, 有三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女兒。
• 以倫作以色列的士師十年。
• 押頓作以色列的士師八年,有四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孫子。
• 參孫是神給以色列人的最後一位士師,卻是所有士師中最具
矛盾的人:
a. 一個無法戰勝自己的征服者,
b. 一個無法拯救自己的救贖者,
c. 一個不知力量已離開的強者。
結語:
• 當我們看見耶弗他的誓言,我們面對一個現實。我們對神輕慢不
得
傳 5:2-3 你在 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
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事務多、就令人作
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
• 所以,不要和神討價還價,不要向神發你不能守的誓。不要忘記
你向神發的誓。我們不記得自己的誓言,但我可以向你保證,神
一定記得。
• 神愛我們,但祂不想和我們討價還價,我們亦不需要去賄賂神。
祂已經將祂最好的賜給我們,祂已經將祂的獨生子,賜了給我們。
• 但如果你真的向神許願,你要記得還願!
References used for this Sermon
• College Press Commentary, College Press Publishing Company,
Joplin, Missouri.
• David Jeremiah, Judges – Unlikely Leaders, Unbelievable Power,
2008
• Carl Friedrich Keil and Franz Delitzsch,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96).
• John Macarthur, Logos Bible Institute course notes(2001-2008).
• Warren W. Wiersbe,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96.
•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Word, Incorporated, 1998),
WORD BOOKS, PUBLISHER • DALLAS, TEX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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