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用甚麼標準審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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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用甚麼標準審判人? 袁惠钧牧師 (Rev. Sidney Yuan) (sidney@ccac.ws) 證道於聖谷華人宣道會 15950 Chatsworth Street, Granada Hills, CA 91344 http://www.ccac.ws/cantonese 背景 • 在羅 1:1-16,保羅告訴我們,基督的《福音》,然後由 羅 1:18 開始,解釋這《福音》是什麼。《福音》的意思 是好消息。但在聽這好消息之前,先要聽壞消息,就是眾 人都犯了罪。 • 羅一至三章的用意,是要堵住眾人的口。叫人無可推諉。 • 神的準則是公平的。我們今日要看看神用什麼標準來審 判人。 猶太人都犯了罪!(羅 2:1–3:8) • 第一章是講外邦人,他們沒有道德標準, 任意妄為。神定他們 的罪。有一個很自然的問題,那些有道德標準,守道德標準的 人(猶太人),又如何? 保羅將名詞從複數改為單數。不再是你 們,而是你。 • 《聖經》學者對於保羅在羅 2:1-16 所指的對象是誰,有不同 的意見。有人認為他是講, 過著道德生活的外邦人,他們沒有 犯,羅 1:18-32 提到的罪。 • 但這段經文, 似乎保羅在向猶太讀者講話。 首先,他在羅 2:12-16 討論律法。這對猶太人來說比對外邦人更有意義。在 羅 2:17,他公開稱他的讀者為猶太人。如果在本章的前半部分, 保羅向外邦人講話,突然轉變對象,就很奇怪。 猶太人的心態 • 要判定猶太人有罪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他們絕對不會 承認自己,不服從神。舊約先知因控告以色列的罪而受到迫害, 耶穌基督也因同樣的原因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 當然,猶太人一定會為保羅在 羅 1:18-32 對外邦人的譴責 喝彩。猶太人為他們的民族和宗教自豪, 使他們鄙視外邦人, 叫他們做“狗”,要與他們無干。就好像約拿先知的一樣, 希望尼尼微人不悔改,從世上被神毀滅。 • 保羅很清楚,明白猶太人的心態。他自己曾經是一個法利賽 人。 神有兩個標準審判人? • 猶太人認為他們是不會被神審判,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 • 猶太人相信,神有兩個標準來審判人;一個是給猶太人, 另一個是給外邦人。他們甚至相信,亞伯拉罕站在地獄門 前,救贖那些罪大惡極的猶太人,防止他們進入地獄。 • 所以猶太人不單只認為他們是以行為得救,亦是靠亞伯拉 罕的約得救; 就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神審判人標準 A)神照亮光審判(羅 2:1) B)神照真理審判(羅 2:2-3) C)神照愧意審判(羅 2:4-5) D)神照行為審判(羅 2:6-10) E)神照公正審判(羅 2:11-15) F)神照動機審判(羅 2:16) A) 神照亮光審判(羅 2:1) 羅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 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 一樣。 • 原文希臘文,開始的時候有所以這個字。所以你們無可推諉。這樣我 們要看前面的經文,就是第一章的經文。 第一章說神給外邦人啟示, 亮光。從神的造物,從神放在他們心裏的良知, 他們是無可推諉(羅 1:20)。 羅 2: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 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 外邦人沒有神的律法。如果外邦人無可推諉(羅 1:20),猶太人更加 無可推諉,因為他們比外邦人,有更多的亮光,知識, 甚至有神的律 法。 不要論斷人! 羅 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 • 如果猶太人論斷人,就證明他們,知道對,錯。 雅 3:1 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 受更重的判斷。 • 不要羨慕人家做師傅,做老師。你越多知識,越多亮光, 你犯了錯, 所得的懲罰,也是越重。 論斷人的真正意義 《聖經》不是說,不可指出人的罪。但你不要去論斷人的心思意念。 林前 4:5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 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裏得著稱讚。 • 因為我們根本不能知道。只有神 知道我們的心, 有權論斷人。 • 這亦是耶穌基督所講的,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 7:1)。 • 羅 2:3,他們自己做一樣的事,卻去論斷別人。實際上是在譴責自 己。正如那句話所說,當你把你的手指指向別人時候,其他三個也指 向你自己。耶穌基督亦說,他們看見別人眼中的刺, 但看不見自己 眼中的樑(太 7:3-5,路 6:42)。保羅說,他們又怎能逃避神的審判? 得到越多亮光,不信的罪越重 來 10:29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 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 重呢。 • 當一個人,有《福音》的知識,亮光。但他踐踏耶穌基督的 血,拒絕接受主,經文說褻慢聖靈或褻瀆聖靈,是唯一不能得 救的罪。當聖靈感動你去接受耶穌基督,你拒絕,就是褻瀆聖 靈(太 12:31)。 • 來 10:29 講的就是,如果你有很多亮光,你仍然不相信,你 的罪會得更加重。 B) 神照真理審判(羅 2:2-3) 羅 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 這樣行的人是誰,是行 羅一章 那些事,或的 羅 2:1所講的 人。知道這個字的希臘原文是 oidamen, 眾所共知的。 羅 3:4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 羅 9:14 難道 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 • 為何神以真理來審判人? 因為祂自己是真實的,祂是公平的。 真實,公平,是祂的屬性。 詩 9:7-8 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他已經為審判設擺 他的寶座.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什麼是真理的審判? • 真理的審判就是公義的審判。 • 神的審判是公平的,他審判外邦人的標準, 和審判猶太 人的標準一樣。 • 眾人都犯了罪。羅 1:29-32 中所提及的罪,古今中外, 是我們每個人都會犯的。 有身體和靈魂的罪(林後7:1); 有浪子和哥哥的罪(路 15:11-32)。 C)神照愧意審判(羅 2:4-5)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在何西亞書,神對以色列人說, 何 11:4 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 夾板、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 何 11:7 說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 • 在羅一章,講到外邦人,說他們 羅 1:17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 感謝他. 人都虧欠了神 羅 2:4-5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 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 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 每天,基督徒也好,非基督徒也好,都得到從神而來的恩 典。 太 5:45 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 的人。 • 就算我們能透每一口氣,都是神的恩典。但我們非但忘記 神的恩典,反而去埋怨神。 蔑視神的良善 • Matthew Henry:每一種故意犯的罪,都是蔑視神的良善。 William Gurnall (17 世紀): 當我想到神的良善, 被世界大 多數的人蔑視,我就想到,世界上最偉大的奇跡是神對這 忘恩負義的世界的耐心和恩惠。 藐視神的恩慈 = 對神心硬 • 最後當我們藐視(不曉得)神的恩慈。我們心硬(不悔改)、 引來神的忿怒、審判。 • 心硬這個字的希臘文是 skerotes,由這個字,我們得到 arteriosclerosis 就是血管動脈硬化。如果你血管硬化, 你可以去開刀。但如果你對神心硬,你是沒有藥醫的。最 後會去到神的大白寶座面前,受到審判。 D)神照行為審判(羅 2:6-10) 羅 2:6 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7a 凡恆心行善. 羅 2: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 • 三次提到行為。有很多很好的神學家都說,神不是照行 為來審判人。但《聖經》清楚指出,神的確照行為來審 判人。 賽 3:10 義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 耶 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 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 • 太 16:27 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 在啟 20 章,都說末世是照著人的行為來審判(啟 20:12,13)。 憑果子審判 • 神不是照人的種族來審判,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猶太人是 亞伯拉罕的後人,不代表他們能脫離祂的審判。 • 神是照人的行為,他們的果子來審判。世上只有兩種人, 服從神,有好行為的,和不服從神,沒有好行為的。 • 祂亦不是照人外在的行為來審判,是從裏面結出來的果子 (由內心發出來的行為)。你可以每個禮拜天回教會,不代表 你能脫離祂的審判。 世上的兩種人 服從神的人 尋求神的榮耀 尋求神的尊貴 有不能朽壞之福 不服從神的人 自私自利 不順從真理 反順從不義 羅 1:8 但是那些自私自利,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 的人,就有惱恨,忿怒報應他們(羅 2:8). 羅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 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信徒會為自己的行為受審判嗎? • 《聖經》不是教因信稱義嗎? 但神的確是照行為審判。 問題是,是你的行為,還是耶穌基督的行為? 接受祂的, 祂在十字架上的行為,擔當了我們的罪。不接受的,要擔 當自己的行為. 自己的罪。這是對罪的審判。 • 信徒不會有罪的審判(大白寶座的審判,啟 20:11-15)。但 信徒得救後,將要為自己(成為基督徒之後的行為)負責。 信徒在末世都要來到神的施恩寶座面前,向神表白。《聖 經》也稱這為審判(羅 14:12, 加 5:10,林前 3:8,林後 5:10)。 做好事的非信徒又怎樣? • 那些非信徒做好事,最終都是不義的。因為他們做好事, 不 是為了榮耀神! 他們做好事,真正的目的可能是他們的良心 叫他們這樣做,可能見到別人做好事,自己亦想做。又可能 他們希望得到別人的讚賞, 或自己得榮耀。 • 除了榮耀神,用其他的原因來做好事,都是不義的。 • 剛才說,一個屬神的人,有好的行為,是要榮耀神。只有靠 著聖靈,才做得到(要等到 羅 3:21 開始講的)。 • 信徒會犯罪,大衛就是一個好的例子, 他犯了很大的罪;但 他的心向著神,願意悔改, 榮耀神。猶大表面上與耶穌基督 親近,但他的生活方向一直是以自我為中心, 叛逆和不服從。 猶太人又怎樣? 羅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 希利尼人. 相信,羅 2:9 使很多猶太人驚訝。他們自己以為,比外邦人高 一等。但經文說,神的懲罰,審判,將會先臨到猶太人、才到希 利尼人(外邦人)。 • 神是公平的,神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 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摩 3:2)。 • 《福音》是透過以色列人,傳給外邦人(羅1:16),所以救恩 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 • 因此, 當猶太人不服從的時候, 他們也首先被神懲罰。一個 人可以相信神,但仍不得救。 魔鬼相信神並顫抖(雅 2:19)。 E)神照公正審判(羅 2:11-15) 羅 2: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 這詞,在新約出現了五次(徒 10:34,羅 2:11,弗 6:9,西 3:25,彼前 1:17)。 神 • 不偏待人, 原文希伯來文,是由兩個字組成,面和接受。 唔 不偏待人,就是不接受你的面,不給你面子。以色列人以 為自己被神揀選,有神的律法,神會給面子。但神不給面, 不偏待人。 • 祂照亮光,真理,我們的愧意,我們的行為,來審判各人。 祂是公正的。 神是公平的 • 講到照行為被審判, 猶太人會說,哈利路亞! 因為他們有神 的律法。 但保羅說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 律法的稱義(羅 2:13)。 • 同樣講到照行為被審判, 外邦人會說,不公平! 因為神沒 有給他們律法。 • 但保羅解釋說,律法只會令到猶太人的罪孽更加重! 神沒 有給外邦人律法,所以他們不會受到律法的審判。 事實上對 外邦人來說,神將律法寫在他們心裡(羅 2:15)。他們沒有律法 來定他們的罪,但有良知來定他們的罪。 人能否靠良知得救? • 不能! 良知很重要, 但不是可靠的指標。 • 良心可以是無愧的(提前 1:5,19), 無虧的(徒 24:16, 來 13:18), 和清白的(徒 23:1, 提前 3:9),純潔的(提後 1:3)。 • 但良心也可以是污穢的(多 1:15)、軟弱的(林前 8:7,10,12), 和被熱鐵烙了(提前 4:2)、或需要被潔淨 的(來 10:22)。 • 所有人都需要信靠耶穌基督的寶血來潔净我們的良心(來 9:14)。 不按律法滅亡? 羅 2: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 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每個人都有從神而來的亮光(創造)和神放在我們心裏的良知。 • 有人有很少的亮光,可能是從創造,或神放在我們心裡的良知, 知道有神。如果你繼續去尋求,神會給你更多的亮光。 • 喇合的例子(書 2 章) • 基遍人的例子(書 9 章) • 埃提阿伯太監的例子(徒 8 章) 《聖經》就是充滿這些例子。但如果你有很多亮光,都不接受 神,你的懲罰,就會更加重。所以第一點,神照著亮光審判! F)神照動機審判(羅 2:16) 羅 2: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 音所言。 • 猶太人所相信的,是一個外在的信仰系統。耶穌基督在 太 23 章, 罵法利賽人的話,讓我們清楚看見這點。 神不僅看人的行 為,也看人思念和主意(來 4:12)。 猶太人外表正直,但內心 裏卻犯了盜竊、姦淫和拜偶像的罪行(羅 2:21-22)。 正如耶穌 基督在登山寶訓說,他們的罪是出自內心(太 5:20-28)。 • 神是知道, 曉得人心(王上 8:39, 詩 44:21, 結 11:5); 祂鑒 察人心(代上 28:9, 詩 7:9, 139:1,耶 11:20, 12:3, 20:12, 啟 2:23); 祂看,衡量人心(撒上 16:7, 箴 16:2, 21:2)。 結語: A)神照亮光審判(羅 2:1) B)神照真理審判(羅 2:2-3) C)神照愧意審判(羅 2:4-5) D)神照行為審判(羅 2:6-10) E)神照公正審判(羅 2:11-15) F)神照動機審判(羅 2:16) References used for this Sermon • College Press Commentary, College Press Publishing Company, Joplin, Missouri. • R. C. H. Lenski, Interpretation of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Minneapolis, Minnesota, 1963 • John F. MacArthur Jr.,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Press, 2000). • John Macarthur, Logos Bible Institute, course material. • Warren W. Wiersbe,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96. •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Word, Incorporated, 1998), WORD BOOKS, PUBLISHER • DALLAS, TEXAS Other Sermons by 袁惠鈞博士 (Dr. Sidney Yuan) 點擊下面的鏈接聽道: • 他在 Youtube 的講道 • 他在 華人教會網絡 的講道 • 他的其他講道和筆記(His other Sermons & Notes) • 他的 Podcast 講道(Amazon,Apple,Audacy,Castbox,Listen Notes,Podbay,Rephonic) • 你可以用手機App來聽他的道(粵語堂TAB) 和看他為你準備 的筆記(Notes) • 講員(Speaker) • 如果你喜歡他的講道,請你喜歡他的 Facebook 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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