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夠與神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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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夠與神和好?
袁惠钧牧師 (Rev. Sidney Yuan)
(sidney@ccac.ws)
證道於聖谷華人宣道會
15950 Chatsworth Street,
Granada Hills, CA 91344
http://www.ccac.ws/cantonese
一個重要的問題
Leon Morris 認為今日的經文可能是,有史以來最重要的部份。
Donald Grey Barnhouse 認為是全本《聖經》最中心的信息。
今天要回答的問題,很多人在《聖經》問過。
• 太 19 章, 有一個少年的官問耶穌基督,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
得永生。
• 路 10 章, 有一個律師問耶穌基督,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
受永生。
• 徒 2 章, 教會成立,彼得講完道,眾人問我們當怎樣行。
• 徒 16 章, 的獄卒問保羅和西拉,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 500 BC,柏拉圖引用蘇格拉底的話說:也許神可以赦免罪,但我
看不出祂如何能做得到。
一個罪人怎能與神和好?
一位聖潔的神, 怎麼能稱罪人為義, 與人和好呢?
利 19:2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
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
• 一個罪人怎樣能成為聖潔,成為一個義人, 與神和好?
• 約伯正問了同一個問題
伯 25:4 這樣在 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
怎能潔淨。
什麼是稱義?
• 稱義是不是”虛構的觀念”? 稱義是神稱你為一個義人,
一個潔淨的人,與你和好。在今日的經文,義字出現10次。
整本羅馬書,出現 60次。神教我們如何能和祂和好。
在羅馬書的這一部分,保羅以兩種方式回答這個問題。
• 首先,他解釋什麼是因信稱義(羅 3:21-31)(今次的主題);
• 然後他從亞伯拉罕的生平例子來說明因信稱義(羅 4:125)(下一次講)。
世上的宗教
• 世界上的宗教告訴我們,如果他靠自己的力量做好,就
能與神和好。這些都是人創造出來的宗教。是以行為,
為中心的宗教。 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宗教。
• 其實,世上只有兩種宗教:第一種是,靠自己做好來接
近神,希望能夠得救。這包括世上除了基督教, 其餘所
有的宗教。
• 《聖經》告訴我們,人的確能夠與神和好,但不能靠我
們來完成。救贖是神的工作。
猶太人的信仰
彌 6:6-9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 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
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
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
惡獻我身所生的麼。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
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 但彌迦先知說:我要做什麼才能與神和好? 將舊約中所說的獻
祭,獻給他? 給他千千萬萬的祭物? 甚至將我的長子獻上祭壇,
燒給祂?
• 要成為一個義人,這個義,不是出自我們,而是出自神。
A)義與律法
• 這救贖的義,有兩個層面。A)義與律法的關係,B)義的性質
保羅在 羅 1 至 3 章 已經證明, 所有人都是罪人, 不能救
贖自己, 與神和好。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在羅 3:19b 是一個高潮,在這節經文說“好塞住各人的口”
這意味著什麼? 沒有人可以推諉。
羅 3:21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
和先知為證
羅 3:1-20 是有關神忿怒的屬性,祂的審判。但如今羅
3:21-31是有關祂的愛,祂的憐憫。
1)在律法以外
• 首先律法的希臘文是nomos。在保羅的書信,有很多不同的
意思。
1)律法主義,
2)禮儀律法
3)道德律法,
4)舊約聖經,
5)某個原則。
• 在經文中,是第一個意思, 律法主義。神的義在律法以外,
不是靠我們,來守一些的律法系統,來與神和好,成為一個
義人。
• 世上的人希望用自己的好行為,與神和好, 成為一個義人。
在律法,行為以外
羅 3:28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
福的。提後 1:9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
的行為
加 2:16,21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
基督… 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羅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
加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不是我們的義,那是誰的義?
多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
腓 3:9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
羅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
人、並沒有分別.
• 罪的工價是死。罪一定要受到審判。耶穌基督不單只承
受了我們的審判, 還將祂的義,加在我們身上。
對稱義的誤解
• 首先,稱義不是一個過程,是一次過稱義。
• 稱義並不意味著神使我們成為義人,而是他稱我們為義人(亞伯蘭
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 15:6)。所以沒有稱義的程度;
每個信徒在神的面前都是一樣的。因為,稱義是神將耶穌基督的義,
披在我們身上, 所以是人人平等。
• 成聖是信徒靠著聖靈的幫助, 越來越像基督。成聖是一個過程,
• 但稱義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稱義是法律的程序(Acquitted)。神把
基督的義放在我們的記錄上,代替我們自己的罪。沒有人可以更改
這個記錄。當罪人接受基督時,神就宣告他為義,而這個宣告永遠
不會被廢除。神看著我們,對待我們,就好像我們從來沒有犯過罪
一樣!
2)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 稱義的教導在舊約已經有。
耶 23:5-6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
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在他的日子、猶大
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 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 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這不是
我們的義,是耶穌基督的義。
詩 143:1,11 大衞說他是憑神的公義, 得以接近神。
賽 53:11 說因為彌賽亞的義, 我們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我們的罪孽。
賽 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 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
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舊約的人如何得救?
• 彌迦先知問,要獻什麼給神呢? 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
神說, 我憎恨你們的獻祭(賽 1:11,耶 6:20, 摩 5:22),節期(賽
1:14,摩 5:21),甚至你們的禱告(賽 1:15), 讚美的詩歌(摩
5:23)。希伯來書的作者,亦說,舊約的以色列人,每年獻千千萬
萬的牛羊,都不能替自己贖罪。
• 其實舊約的人被救贖的方式和新約的人或今天的人一樣,他們知
道自己是有罪, 知道他們需要一位救主。雖然他們可能沒有完全理
解基督,因為他還未來到,但他們知道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彌賽亞),
他們知道獻祭, 是預表這位救主,將為他們犧牲。
• 我們也是一樣,不是靠我們的行為,而是靠信心得救(羅
4:5,5:1)。
B)義的性質
1)這個義, 是出自神-,
羅 3: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
的稱義。
賽 45:8 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
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
• 這個義是有關救贖。是救贖的義,是從上至下,是出自神。
不是靠我們的能力,行為。
• 幾兄弟在後園,踢足球的比喻 。
• 白白稱義的意思是無條件的。救恩是白白給我們的。
2)這個義, 是完美的
彼前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 不單只耶穌基督本身是完美的,沒有瑕疵,玷污, 祂也沒有罪(林
後 5:21,來 4:15)。他完美地遵守了神的每一條律法。因為我們
永遠做不到。這就是為什麼耶穌 在 太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
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 文士和法利賽人有公義,但這義,不能使人與神和好,不能使人
得救。
• 因為神是完美的,祂只接受完美的的公義。只有耶穌基督是完美
的。我們不能靠自己作任何事,來與神和好。我們都是罪人,都在
審判之下。我們無法做任何事,來避免審判。每個人的嘴都被塞住
(羅 3:19); 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
3)這個義,是永遠的
• 它不同任何其他的義,它是永遠的義。猶太人的獻祭不
是永遠的,每年都要獻。
• 我們靠自己,做好事,行出來的公義,也不是永恆的。
我們一天做得好,一天做得不好。
但 9:24, 詩 119:142 說神永遠的公義。這是永遠的公義。
來 9:12 耶穌基督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來 10:14 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
遠完全。
真假的信心
• 我們都是因信稱義,但要小心! 原來可以有假的信心。
林前 15:2 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
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約 8:30 說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 但耶穌基督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 雅各說, 雅 2:17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 2:19 你信
戰驚。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
沒有果子的信心
• 沒有果子的信心就像 太 13 章,撒種的比喻, 在荊棘土壤中
的種子, 是假的信心。一開始看起來可能不錯,種子有發芽。
代表在主內甚至有喜樂。但因種種的原因,結不出果子,而成
為死的信心。(講到果子,不是說外在,在人面前的做作,而
是內在的果子。法利賽人就是一個外在果子的例子)。
• 對許多人來說,信心只不過是頭腦的知識,他們同意《聖經》
所講,有關耶穌基督的事蹟或教導。但得救的信心不是去同意
關於耶穌基督的事實。而是與耶穌基督有一個個人的關係。完
全順服,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生活的主宰。
羅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
挽回祭
羅 3:25a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是憑著耶穌的血, 藉著人的信,
要顯明神的義.
• 這節經文,表達出神為我們的救恩付出的代價:是憑著耶穌
救贖的血。
• 挽回祭意味著使憤怒的人息怒,通常是透過禮物。
• 《聖經》中“挽回祭”的意思是滿足神的律法,滿足祂對公
義的要求。如果神白白赦免(羅 3:24), 我們的罪,祂就不是公
義的神。 “代價是耶穌基督的血,祂必須為我們的罪,被釘
死在十字架上。對神來說,是有很重的代價。
祂滿足了神的公義
• “挽回祭” 這個字,正和施恩寶座(來 9:5),是同一個字。
• 施恩寶座的意義
• 要顯明神的義(羅 3:26) - 很多時,我們講到救贖,我們會說耶穌基督,
是為了我們。當然是為我們。但更重要的,是祂滿足了神的要求。顯
明神的公義,就是罪一定要受到懲罰。
• 舊約的獻祭,不能拿走人的罪,只能暫時遮蓋罪。等到耶穌基督來,
替我們贖罪。所以經文說,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
3:25b).在舊約,神好像輕看罪。但祂在各各他,一次過處分了所有
的罪。所以耶穌基督的救贖,主要是滿足神,顯示出祂是公義的神,
將榮耀歸給祂。
• 福音的真正問題不是如何將罪人歸向聖潔的神。而是如何能不違反他
的公義的情況下將聖潔的神帶給罪人。
不能自誇
• 如果得救是通過律法, 行為,人就可以誇耀;但得救不是因
律法,行為,所以不能自誇。
• 一個游泳者,遇溺, 從水中獲救的比喻 。
• 當一個罪人因信稱義時,他不能誇耀他的信心,但他可以誇
耀一位奇妙的救主。
弗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 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林前 1:29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一位神,一樣的救贖
申 6:4b 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 所以他是猶太人的神,亦是外邦人的神(羅 3:29).如果這樣猶太人和
外邦人的被救贖方式都是一樣的。 外邦人被神稱義,不是因守法,因
為他們沒有律法,所以如果未受割禮是憑信心,被救贖。行割禮的猶
太人,亦一定是憑信心,被救贖。
• 舊約的人,是否都是憑信心得救? 是的,從來沒有人是因行為得救。
加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
• 來 11 章,是信心的龍虎榜。舊約的人,都像我們一樣,是憑信心得
救。
• 亞伯(來 11:4), 以諾(來 11:5), 挪亞(來 11:7), 亞伯拉罕( 來
11:8,17), 以撒(來 11:20), 雅各(來 11:21), 約瑟(來 11:22), 摩
西(來 11:24,27,28), 喇合(來 11:31) 。
廢了律法麼?
羅 3:31a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
• 然後,他自己回答
羅 3:31b 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 如果律法不能救贖我們,為何神給我們律法?律法從來不是
為了拯救人。 而是為了讓你明白, 你是個罪人,需要救贖!
• 律法把你帶到神面前,讓你知道, 你不能達到神的標準,你
需要神的憐憫和恩典。要得到救贖,一個人需要,去到神的面
前,為自己的罪,以破碎的心,來認罪悔改。透過信心,接受
神的寬恕、恩典和醫治。”
結語:
信心如何堅固律法(羅 3:31)?
一個接受耶穌基督的人
1)是一個認罪的人-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 3:20b)。
2)是一個蒙福的人- 耶穌基督代替我們受罪(羅
3:24-25),被律法處死。罪的工價是死,基督成全了
律法(太 5:17)。
3)是一個服從的人-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
的(羅 8:3a),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
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 8:4)。
References used for this Sermon
• College Press Commentary, College Press Publishing Company,
Joplin, Missouri.
• R. C. H. Lenski, Interpretation of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Minneapolis, Minnesota, 1963
• John F. MacArthur Jr.,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Press, 2000).
• John Macarthur, Logos Bible Institute, course material.
• Warren W. Wiersbe,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96.
•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Word, Incorporated, 1998),
WORD BOOKS, PUBLISHER • DALLAS, TEXAS
預告
• 在羅 4 - 8 章中,保羅解釋了神偉大的救贖計劃如何與
舊約聖經完全一致。他首先從猶太民族之父亞伯拉罕開
始。
• 這正是下一講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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