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與罪鬥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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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與罪鬥爭的生活 袁惠钧牧師 (Rev. Sidney Yuan) (sidney@ccac.ws) 證道於聖谷華人宣道會 15950 Chatsworth Street, Granada Hills, CA 91344 http://www.ccac.ws/cantonese 序言 • 在今日的經文講出一個人生活中的爭扎,他想做好,但做不 到。 • 首先,我們要知道,究竟在羅 7:14-25所描述的,是基督徒, 還是非基督徒? • 經文所描述的,是一個人內心衝突的經歷,是一個熱愛神律 法的人,一個在內心深處想要遵守神律法的人。但被罪纏繞 著,無法實現,罪存在這人的內心。 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 是非常真實的衝突。 這是非常激烈的鬥爭。 這一點是非常清 楚的。 是非信徒? 是信徒? • 我真是苦阿(羅 7:24) •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 7:25a), 我 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 7:25b)。 • 有人說,這是個非基督徒,但希望服從神。又有人說,這是 個基督徒,但被罪捆綁。 • 但一個非基督徒,不會希望服從神。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亦 不能被罪捆綁。 1) 非基督徒的可能性 有人說這裏講的是非基督徒, 主要原因是: 羅 7:14 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回顧羅六章 羅 6:2 一個基督徒是在罪上死了的人 羅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 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羅 6:11 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 羅 6:12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羅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羅 6:18,22 從罪裏得了釋放 • 所以, 一個基督徒怎能屬乎肉體、已經賣給罪了(羅 7:14)? 罪身仍然存在! 羅六章所講的,是一個新人,有新生的樣式, 不再作罪的奴 僕, 脫離了罪的捆綁。 • 但仍然有一個問題,就是雖然我們靈魂被救贖,但身體未 被救贖。如果身體,靈魂,都被救贖,我們就已經可以上天 堂。 正因我們的身體未被救贖,就好像是賣給罪,仍然有 罪性,會犯罪。所以經文說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 7:18)? • 我們仍然會有很大的鬥爭。 再看羅六章 羅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 的私慾. 羅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 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 保羅在羅 6 章談到我們有新生的樣式,我們是新造的人。但 不等於我們不會再犯罪。 羅 6:12 暗示我們仍然可以順從身子 的私慾,甚至可以在某些的時間, 讓罪在我們身上作王。一個真 正的基督徒,不可能長期被罪作王,但當一個基督徒,靈命低 落的時候,就會暫時被罪在身上作王。 • 羅 6:19 亦講到基督徒有肉體的軟弱 是重生得救的信徒 羅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 倒去作。 • 這裡講的,是一個基本想做好的人,但他做不到的基督徒。 又有人說保羅所描述的是一個很好的非基督徒。很想做好,但做 不到。 • 但保羅告訴我們 羅 3:10-12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 有。 • 所以,我相信,這裏講的,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希望做 得好,但有失敗的時候。 2)是基督徒的可能性 羅 7:15 我恨惡(罪) 羅 7:19, 21 他願意為善 羅 7:20, 不願意作(惡) 羅 7: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 神 的律. • 試問一個非基督徒怎麼會恨惡罪, 喜歡 神的律法? 羅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 試問一個非基督徒怎麼會感謝 神、靠著耶穌基督行事。 • 所以,羅 7 章所講的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是怎樣的基督徒? • 有人說,這裏描述的,是以為很膚淺,不成熟的基督徒。 甚至有人說,是個律法注意者。但一般律法注意者,不會 覺得自己做得做得不夠。他們通常覺得自己很屬靈。像法 利賽人(太 6:1-5, 路 18:10-14)。 • 這裏講的,是一個非常成熟,對罪非常敏感的基督徒。 不察覺內心的罪,不是成熟的信徒 • 曾經有很多的基督徒和我說。牧師,你常常講罪。我都 無罪! 其實覺得自己無罪的人,才是膚淺,不成熟的基督 徒。 約一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 裏了。 • 他們說沒有罪,是外在的罪。耶穌基督的教導,是針對 人的內心。你沒有殺人,但當你動怒,就等於起了殺機。 你沒有犯姦淫,但你有淫念,就等於犯姦淫。 舊約的教導都是一樣 這不單只是《新約》的教導,《舊約》也是一樣。神最初在 出埃及記頒律法給以色列人,比較著重外在的行為。 但是當摩西在申命記中重申律法時,他強調了律法的內在 質素。申 10:12-13 清楚地說明律法與內心的關係。 申命記中「愛」這個詞的重複出現,說明律法是要用心來 守(申 4:37; 6:4-6; 10:12; 11:1; 30:6,16,20)。 注意經文文法 • 注意個「我」字,在羅 7 章,一共出現 46次。這裏講的, 是保羅自己。 • 在羅 7:7-13,我們上次講的律法既彰顯又引發罪, 保羅用的 是過去式的文法, 講的是他未接受主之前的事。 • 但今日的經文,羅 7:14-25, 他是用現在式的文法。是他接 受主後,內心的爭扎。 是信徒得救後的鬥爭! • 在羅 7:7-13,保羅未接受耶穌基督之前。律法指出他的罪, 殺死他。但來到羅 7:14 時,保羅已經接受耶穌基督, 罪不能 殺死他, 但他仍然會與罪作鬥爭。 保羅的靈, 願意服從神, 但他的身體,仍然有罪性。 • 律法不單只在一個人,未接受耶穌基督之前,指出他的罪, 在接受耶穌基督之後,律法一樣指出他的罪。不要以為,成 為基督徒之後,就可以將律法,拋出窗口。 詩 119: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 羅馬書中的哀歌 • 其實今日的經文,可以說是《新約》的哀歌。保羅重覆 了三次哀歌。每次的格式都是一樣。 1)原因(羅 7:14, 18a, 20a) 2)爭扎(羅 7:15, 18b-19, 21-23) 3)原因(羅 7:17, 20b, 24) 1)原因(羅 7:14, 18, 20a) • 保羅很清楚,將問題,提出來, 我是屬乎肉體的(羅 7:14), 我肉 體之中、沒有良善(羅 7:18a), 不是我作的(羅 7:20a) • 在《聖經》裏面,屬肉體,sarki, 都是形容,未得救的人。 保 羅很小心,羅 7:14 用了 sakinos,這個字,來形容自己,有時會 隨從肉體。(雖然 sarki 和 sarkinos 都是出於同一個字根這個字, 但在羅馬書,有很不同用途),sarkinos 在羅馬書只出現一次。和 合本加多一個乎字,屬乎肉體,從其他的屬肉體的經文(羅 7:5,8:6-9,12-13),分別出來。屬乎肉體的意思,就是在這肉體。 有點像我們,在世,但不屬世。基督徒在這肉體, 但不屬肉體。 • 所以問題是我們,還在這身體裏,還會犯罪,和有罪的傾向。 屬乎肉體? 你可能會問。基督徒能夠隨從肉體, 屬乎肉體嗎? 林前 3:1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 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 • 這裏,很名顯是講基督徒,是哥林多的基督徒。保羅叫他們 做弟兄們。保羅同樣用 sakinos 這個字。說他們好像是屬肉 體,屬世的人。 聖潔與罪身 • 保羅知道律法是聖潔的, 是屬乎靈的(羅 7:14). • 同樣以賽亞先知,見到神高高在上,坐在寶座上,無限聖潔。 他說, 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 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 6:5) • 你不要以為,接受耶穌基督後,就突然變成完全聖潔。的確, 接受耶穌基督後,你的罪被赦免,再沒有罪的審判。但你仍然 是個罪人。你仍然有罪的掙扎,仍然會犯罪。 • 因為我們仍然在肉體中,所以產生了以下的爭扎。 2)爭扎(羅 7:15, 18b-19, 21-23) 第一首哀歌A. 我所作的, 我自己不明白(羅 7:15a). B. 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羅 7:15b). A. 我所恨惡的, 我倒去作(羅 7:15c) • 不明白和恨惡的成正比。明白,或知道這個字,在太 1:25, 用來形容,約瑟未與馬利亞同房。所以這裏明白有親密和愛 的意念。保羅說我不明白, 我所恨惡的, 我去作, 我所願意的、 我並不作 第二首哀歌保羅同樣用,一個首尾對偶,講出他事與願違的情況。 A.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 7:18c) B.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羅 7:19a) A.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 7:19b) • 要注意,保羅在這裏,不是說,有某一件事,他想做好,但他 做不到,犯了罪。這裏講的,是保羅希望尊守神全部的律法。 • 律法是聖潔的. 沒有人能守神全部的律法。但一個成熟的基督 徒,會針對他生活中,越來越小的罪,來取悦神。 對罪的敏感性 • 不是說保羅,在罪裏永遠失敗。而是他對自己有一個很高 的要求,以至內心有很大的爭扎。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會越 來越憎恨罪,會對罪越來越敏感。犯罪的次數會越來越減少。 腓 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 力追求 • 在《舊約》中,大衛是最合神心意的人。 但如果你讀《舊 約》,你會發現《舊約》中沒有任何作者比大衛更敬畏神, 更有在神面前悔改的心,比他對自己的罪更敏感。 大衛的例子 大衛用詩篇,特別是詩 32 和 51 篇向上帝呼求, 詩 32: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詩 32: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 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詩 51:3-4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 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 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 由於大衛接近神,以至他生命中的任何罪都成為他心碎的原因。 所 以,這裡的掙扎顯然是一個重生得救之人。 這是一個未得救的人, 所不能夠明白的。 得救的結果 羅 5,6 和 7章,都是有關因信稱義的結果。 羅 5 章是有關得救的保障。 羅 6 章是有關得救者得到聖潔。 羅 7 章是得救後的自由、結出果子,事奉神。 而第四個結果,就是對罪變得更加敏感。 第三首哀歌A. 肢體中犯罪的律- 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羅 7:21) B. 裏面屬靈的律- 我是喜歡 神的律 (羅 7:22) A. 肢體中犯罪的律- 另外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 附從肢體中的罪律 (羅 7:23) • 這裡所講的絕對是一個得救的人。我們怎樣知道。因為經文說他 被罪把我擄去。一個未得救的人,不會被罪擄去,因為他已經在罪 裏面。 • 雖然三首哀歌,都很相似,頭兩首哀歌,首尾結構最中心,最重 要的地方是,我願意作的、我反不作。但第三個首尾結構最中心, 最重要的地方是,我是喜歡 神的律 喜愛神的律 詩 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 我們裏面的人,渴慕神的律法, 甚至心碎。一個重生得救的人的特點 是, 他愛神的話語,愛神的律法。在他裏面的人喜悅神的律法。 詩 119:20 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 詩 119:35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詩 119:70 他們心蒙脂油.我卻喜愛你的律法。 詩 119:111 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 •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渴望明白神的話語,渴望遵守神的話語,他 憎恨一切錯誤的教導。 • 所以保羅在, 羅 7:22 說按著我裏面的人 我是喜歡 神的律. 3)原因(羅 7:17, 20b, 24) • 今日經文一頭,一尾,都是爭扎的原因。保羅講出三個, 爭扎的原因。 • 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 7:17), • 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 7:20b), •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 7:24) • 注意保羅沒有推舍責任。他沒有說,不關我事,是我的舊 我(舊我已經和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死了)。他承擔責任 說,是我裏面的罪。 首尾結構 A.原因(羅 7:14, 18a, 20a) B.爭扎(羅 7:15, 18b-19, 21-23) A.原因(羅 7:17, 20b, 24) 經文最中心的地方講出信徒生命中的爭扎。有人可能會問,一 個得救的人為什麼會犯罪? 是否因為神救贖你的時候做得不 夠好? 是否因為你的新樣式,你的新人不夠完美? 又是否因 為你還沒有做好準備, 進入天堂? 不是的。 你為什麼犯罪? 因為我們被救贖的靈,是住在這未被救贖,還有罪性的身體裏。 要講清楚的是,這個身體,是包括我們的思想,意志,感情。 精神分裂? 羅 7:25b 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服罪的律了。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 • 這一章的最後一句話, 不是意味著,一個基督徒, 過著精神 分裂的生活:他一方面是順服 神. 但另一方面, 他的肉體 繼續犯罪。這不是意味著他的身體同時受到兩個主人的管 轄。這是不可能的。信徒意識到肉體和聖靈之間在他裡面 有爭戰(加 5:16-18)。 不要靠肉體! • 保羅所說的內心是指裏面的人(羅 7:22),和肉體對抗。 在羅 8:5-8中屬肉體的,是形容非基督徒。我們基督徒在 肉體,但不屬肉體。《聖經》中, 肉體是未被救贖的: 沒有 良善(羅 7:18); 肉體是無益的(約 6:63); 保羅對肉體 沒有信心(腓 3:3-4)。 • 如果我們依靠肉體的能力,就不是一個屬靈的人, 我們就 不能事奉神,不能討神的喜悅。 取死的身體! 羅 7: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 在保羅的家鄉大數的附近,有一族人。他們有一個習俗,就是當 有人犯謀殺,他們就會將謀殺犯,和被他謀殺的屍體,面對面綁在 一起。鼻對鼻、胸對胸、大腿對大腿、腳對腳, 將屍體綁在兇手身 上。 這是懲罰。屍體會腐爛,需要幾天時間,這腐敗的肉體,就 能夠把兇手的生命奪走。當保羅在寫羅 7:24的侍候,可能他正想 到這懲罰。 結語: 保羅自己回答 羅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 當耶穌基督再次回來,我們就能脫離在必死的身體,得到榮耀的 身體(林前 15:57)。保羅說,我靠著這個盼望,給我力量,戰勝我 的肉體。你問怎樣戰勝? 加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 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 是否熟口熟面,和今日羅 7 章的經文一樣? 要知道,看前面經文。 加 5:16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 答案是聖靈能給我們勝利。 如果我們順服聖靈,我們就 有能力服從神的旨意。肉體永遠不會服從神的律法,因為 肉體與神爭戰。但我們裏面的人, 渴望遵守神的律法! 因 此,行善的秘訣是順服聖靈。 • 但如果你得勝越多,你在基督裏越成熟,你越看到公義 戰勝罪,你就越能認識到罪的罪性,你就會越加發覺你自 己在羅 7 章裏面有爭扎。 好戲還在後頭!羅 8 章解釋聖 靈的工作, 怎樣戰勝肉體, 戰勝罪。 References used for this Sermon • College Press Commentary, College Press Publishing Company, Joplin, Missouri. • R. C. H. Lenski, Interpretation of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Minneapolis, Minnesota, 1963 • John F. MacArthur Jr.,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Press, 2000). • John Macarthur, Logos Bible Institute, course material. • Warren W. Wiersbe,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96. •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Dallas: Word, Incorporated, 1998), WORD BOOKS, PUBLISHER • DALLAS, TEXAS Other Sermons by 袁惠鈞博士 (Dr. Sidney Yuan) 點擊下面的鏈接聽道: • 他在 Youtube 的講道 • 他在 華人教會網絡 的講道 • 他的其他講道和筆記(Archive, Logos) • 他的 Podcast 講道(Amazon, Apple, Audacy, Audible, Castbox, Chartable, Chartoo, Hubbub, Itune, Ivoox, Listen Notes, Pin Queue, Play Pilot, Podbay, Podcast Republic, Pod Engine, Podnews, Podtail, Podyssey, Rephonic, Sonnet, Spotify) • 你可以用手機App來聽他的道(粵語堂TAB),和看他為你準備的筆記 (Notes). 請掃以上二維碼(QR Code). • 講員(Speaker) • 如果你喜歡他的講道,請你喜歡他的 Facebook 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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