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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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往別田
得 1: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得 1:20–21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民 25:1–3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2 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她們的祭物,跪拜她們的神。
得 1:3–5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得 2: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約一 2: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2跟著他們
得 1: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得 2: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得 2: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得 2:7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
得 2:9我的僕人在哪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
得 2:17–18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3滿得賞賜
得 3:4–5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得 3:10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得 3:14–15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得 4:8–10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10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得 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得 4: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結語:約 4:34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
得2: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