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罗马书 —— 因信称义与福音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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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是保罗写给罗马教会的一封书信,系统阐述了人因信称义的福音核心。它讲明所有人都在罪中,但神借着耶稣基督的救恩,白白赐下义,使信的人得新生命。信徒因此被呼召过圣洁生活,彼此相爱,并顺服神的旨意。
因为《罗马书》的系统性和神学深度,它对教会历史产生巨大影响:
* 奥古斯丁在读罗马书时悔改归主
* 马丁·路德因研读《罗马书》而提出“因信称义”教义,引发宗教改革
* 加尔文称它为“通往一切理解之门”
《罗马书》几乎涵盖了整本新约最核心的教义要点:
* 神的公义与人类的败坏
* 因信称义
* 律法与恩典的关系
* 圣灵的工作
* 拣选与自由意志
* 教会的合一(犹太人与外邦人)
* 基督徒的伦理生活
一、写作背景
作者:使徒保罗,在第三次宣教旅程结束后写于哥林多
《罗马书》被公认为是保罗的著作(罗1:1)。
根据书中的第16章22节,德丢可能是保罗的文书或者抄写员。
保罗偶尔会让他的文书自由选择书信中的措词。有人常常怀疑《罗马书》中的有些部分是由其他人所写,只是保罗将其并入这封书信而已,但这些理论从未得到证实。多个世纪以来,都因此信逻辑之严密与论述之清晰大受赞赏。
“文书”或“抄写员”:
定义:在书信文化盛行的罗马帝国时期,许多人不会写字,或书写技术有限。因此,口述由训练有素的文书记录,是常见做法。这些人就像今天的速记员、秘书或文字助理,他们听口述、整理语言、甚至润色文稿。
其他圣经中的例子:耶利米与巴录(耶36章):耶利米先知口述,抄写员巴录负责将神的话语写下来,并代为宣读。彼得与西拉(彼前5:12):彼得提到“我略略写了这信,托我所看为忠心的兄弟西拉转交你们”,有学者认为西拉可能也是协助写信的人。《彼得前后书》的希腊文风格差异,学者普遍认为与不同文书有关。
不会削弱圣经的权威,因为:默示的主体是作者本身(如保罗),即使使用文书,内容仍由他主导(参提后3:16)。文书只是写作工具,像今天我们用键盘一样。保罗自己也确认他对书信内容负全责(如加1:11-12 强调他信息直接来自基督)。
对象:罗马教会的信徒,其中有犹太人和外邦人
书信就是寄给“在罗马为上帝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罗1:7;罗1:15)。
保罗《罗马书》的写作对象是一个由犹太基督徒与外邦基督徒混合组成的团体。
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外邦基督徒在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足够让保罗将他们划归到自己的传教将要到达的范围内。
那些在五旬节皈信的犹太人(见徒2:10)成了第一批将福音带到那个伟大首府的信徒。
书信本身表明,保罗当时对罗马教会来说还是个外人(见罗1:10,13,15:22)
保罗在第14章1节至第15章13节提及的“信心软弱”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指犹太基督徒中的一些人。
目的:1、阐明福音真理,预备前往西班牙宣教的支持;
2、阐明过去在加拉太和哥林多的论战议题。
若我们寄希望于在书信本身所提及的内容中寻找答案,那么结果不会有多少帮助。保罗提到了他拜访罗马的原因,但是并没有说明他寄信给罗马的目的。对于后者,他在信中的说明太过宽泛:“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上帝所给我的恩典”(罗15:15)。
西班牙。保罗的宣教之旅的终点是西班牙,并计划在那片处女地建立教会(罗15:24–29)。中途停留罗马的目的之一,无疑是为他的远行争取罗马教会的支持。保罗在罗15:24 中通过προπέμπω(propempō)这个动词委婉地提到了这些希望,这个词就暗示了“在途中给予物质支持”的意思。由此可见,保罗写作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向罗马介绍自己,用这种方式请求资助,为他的旅行做 准备。确实也有人认为这是保罗写作的首要原因。
哥林多/加拉太——保罗在《罗马书》中关心的犹太议题,可能源于他在加拉太和哥林多时与犹太派基督徒所作斗争的反映(见《加拉太书》;林后3,10–13)。从这个方面来理解《罗马书》的话,保罗写作的目的便是为了阐明他对于这些议题的成熟观点(律法、割礼、犹太教)。
保罗在加拉太和哥林多与犹太派基督徒的争战很可能给外邦人留下了错误的使徒形象;而在罗3:8 中,保罗提到了有些人有歪曲他的教导的现象,便暗示我们保罗知道他势必要为自己辩护而澄清来自于罗马的诽谤。
《罗马书》与所有保罗写给其他教会的书信不同(也许《歌罗西书》除外),它是唯一一封不是写给由保罗建立或与他有紧密联系的某个教会的书信。
特点:系统、有条理,是新约中最全面的神学著作
《罗马书》不像保罗其他书信那样只针对特定教会问题或争议(如《哥林多前后书》处理教会纷争,《加拉太书》反对律法主义),而是有计划、有逻辑地从根本上阐述“福音”的本质。
1. 从人类的普遍罪性开始讲起(罗1:18–3:20)
2. 接着引出因信称义的核心教义(罗3:21–5:21)
3. 论述成圣与信徒的新生活(罗6–8 章)
4. 探讨神对以色列的计划(罗9–11 章)
5. 最后,讲论福音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罗12–15 章)
所有人都在神面前是罪人——无论是外邦人还是犹太人,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2. 保罗系统说明:称义是本乎恩、因着信,不靠行为,也不靠律法。这是整卷书的核心思想。
3. 称义后并不是可以继续犯罪,而是要过圣洁的生活,并在圣灵的带领下得胜。
4. 保罗处理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神的救恩是如此真实可靠,为何祂的选民以色列却大多数拒绝基督?他以神的主权、预定、怜悯与信实来回应。
5. 包括彼此相爱、顺服权柄、接纳不同意见者等,展现福音如何影响日常生活。
保罗采用一种近似辩证的逻辑写作方式(高度的逻辑性与条理性,几乎像在写一篇系统神学论文):
* 提出问题(例如:“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 回答问题(“断乎不可!”)
* 解释和例证(如亚伯拉罕、亚当与基督的对比)
* 引导读者思考应用(如在爱中彼此服事)
二、罗马书结构概览
1–3章:全人类都在罪中
外邦人、犹太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
律法不能使人称义,只能显明人的罪
外邦人、犹太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这节经文是保罗在罗马书1-3 章论证的总结,前面他分别指出外邦人(罗1:18-32)和犹太人(罗2:1-3:8)都在罪中,最后总结为“世人都犯了罪”。
“世人”指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内的所有人。(诗篇 143:2 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
“罪”:罪就是打不中标靶,跟目标有距离。如果一个印第安人箭射出去,不中标靶,他会说:「啊,我犯罪了。」(他用的语言)罪就是违背律法(约一3:4),受造物违抗神的意旨。犯罪不单是做了错事,也是没有做所知的善(雅4:17)。
【I-71 Exit 3 的乞讨者】
每一个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亚当犯罪时,就成了所有後裔的代表。然而,人类不单在本性上是罪人,在行为上也是罪人。
【亚当因着罪性而导致他做出了偷吃善恶果的罪行;】
如果不加以对付,小罪终将变成极大的罪。一条裂纹可能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如果不及时修理,就会使一整条船沉没。
【你不会哪天早上醒来决定对自己的配偶不忠,你对其他异性的好感会慢慢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无法抵挡诱惑而犯错。】
律法不能使人称义,只能显明人的罪(罗3:20)
这节清楚表明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罪”,而不是使人称义。用律法来使人知罪的时候,律法是好的;但若要用律法来拯救人脱离罪恶,就完全无济於事了。
保罗的重点在于,人不能靠行为(律法)称义,只能靠信心。
律法就比我们画一条笔直的线。自己觉得画得很直,但把尺子放上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话的像一条蛇。当人用律法来作自我审查时,就会发现自己是何等走歪了路。
4–5章:因信称义的真理
亚伯拉罕因信得称义,为信徒的榜样
义人因信得平安、与神和好、有永生盼望
亚伯拉罕因信得称义,为信徒的榜样(罗马书 4:1-3,罗马书 4:9-11,罗马书 4:23-24)
罗4:3 圣经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神亲自向亚伯拉罕显现,并应许赐他无数的後裔。这位族长相信耶和华,神便将义归到他的帐上。这与行为无关,经文甚至没有提到行为。
罗4:17-21 保罗指出,亚伯拉罕不是靠行为或律法称义的,而是因为“信”——他信神的应许(尽管在当时他尚无后裔),神就把这信算为他的义。亚伯拉罕的信不是建立在眼见或人的理性之上,而是对神话语的全然相信。因此他成为所有信徒(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的榜样和信心之父。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神应许亚伯拉罕的後裔,会像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一样无法可数。从人的角度看,这是完全没有机会实现的。然而,与人一般的指望相反,亚伯拉罕因信仍有指望,相信自己会作多国的父。
亚伯拉罕第一次得神应许会有众多後裔时,年纪是七十五岁(创12:2〜4)。当时,他在身体上仍有条件做父亲,因为他生下了以实玛利(创16:1〜11)。
【哈拿因多年不育在痛苦中恳切祷告,并以信心许愿将所得之子献给神,神垂听她的祷告,赐下撒母耳。她以行动回应神的恩典,彰显出真实信心与敬虔顺服的榜样。】
【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因为各样原因要不了孩子,但信心兼顾,神也最终赐下孩子。】
罗马书 4: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他指出,亚伯拉罕在他受割礼(创17:24,99岁)之前已得称为义(创15:6,以实玛利还没出生,86岁前)。割礼只是他肉体上的一个外在记号(凭据),表示他已因信得称为义(印证神先前赐给他因信称义的地位)。
外邦人的盼望就在此:亚伯拉罕的例子说明,人在神面前的地位,与受割礼或未受割礼无关。
罗马书 4:24 当我们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这时候我们也因信而被算为义了。我们与亚伯拉罕的唯一分别,就是亚伯拉罕相信神会叫死人得生命(即是使他如同已死的身体和撒拉不能生育的身体有生机)。我们相信神藉着叫主耶稣基督复活,使死人得生命。
我们为什么需要救恩?民数记 14:18 “‘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很多人眼中的神是不会发怒的神,但神若没有忿怒(审判),就不需要基督了。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只有他可以为我们买赎我们。
救赎观——得救的基本意思是脱离某种灾难。如果我们疾病痊愈,意思是脱离了病症。如果我们打仗得胜,意思是免于战败的耻辱。若有人从灾难中得救,那么他就经历了拯救。然而,圣经的救赎观指的是终极意义上的得救,脱离最大的灾难——神的忿怒。
如果神真的已经称你为义了,你觉得这会如何影响你与人的关系?
比如饶恕他人、放下自卑、勇敢地分享福音等。
义人因信得平安、与神和好、有永生盼望(罗马书 5:1-2,罗马书 5:5,罗马书 5:8-10,罗马书 5:18)
称义之后,我们将获得:
平安:一种在神面前没有罪疚、被接纳的状态。
与神和好:信心不但带来称义,也带来与神和好的关系。过去,我们因罪与神为敌,但如今借着耶稣的死,我们得以与神和好,与神之间的隔阂被除去。我们这些因信称义的人享有的第一样重大福气,就是借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因着神的恩典)。战争已经结束了,敌对已经平息了。我们与神的亲密关系,就像祂与自己的爱子一般。
【浪子回头的故事——浪子要求分家产后远走他乡,挥霍一空、落魄潦倒。悔改归家时,父亲远远看见他就动了慈心,跑去拥抱他、接纳他回家。这个故事显明了悔改之人的归回,和天父满有怜悯与赦免的心。
【自己与父亲的和好】
盼望:将来能得享神的荣耀与永生。——如果我们盼望甚麽,然後知道这盼望是永不能实现的,我们便会感到羞耻或失望了。然而,我们的救恩盼望却永不至於羞耻。我们决不会失望,或发觉我们是错误地投下了信心。为甚麽我们可以这样肯定呢?因为神的爱(透过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圣灵的内住是盼望的凭据和能力来源)。
6–8章: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脱离罪的奴役,活出圣洁
圣灵内住,帮助信徒过得胜生活
无论环境如何,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脱离罪的奴役,活出圣洁
保罗在第五章结尾时所说恩典比全人类的罪更显多,自然地引起另一个问题,且是个重要的问题:福音的教训(因信蒙恩得救)是否容许或甚至鼓励人在罪中活着?
答案围绕三个词来发展:知道(3, 6节),看(11节),以及献(13节)。
知道(罗6:3, 6):洗礼代表一个人和基督一同埋葬(浸入水中),并与基督一同复活(从水中出来),得着新生命。洗礼象征人藉着圣灵的工作归入基督和与基督联合,从今以后有能力过新生活。我们的主可以将信与受洗相提并论:「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虽然受洗并不是得救的条件,但却是其一贯不变的公开标志。
看(罗6:11):信徒可以“向罪死,向神活”。这并不意味着信徒不会再犯罪,而是罪不再作“主宰”。保罗不是说基督徒完全不犯罪(这种观点称为“无罪的完全”),而是说基督已为他们胜过罪的压制、支配和辖制。
献(罗6:13):这意味着基督徒的正常生命状态,应该是在成圣上不断长进,以致思想和行为越来越成熟,符合上帝的道德准则。我们要将自己的全人交托给神,让他掌管。
圣灵内住,帮助信徒过得胜生活
罗马书8:1-2 ——信徒一旦信靠基督,圣灵就住在他们里面。这圣灵不但是得救的印记,更是胜过罪、活出圣洁生活的能力来源。圣灵使我们不再活在“罪和死的律”之下,而是在“赐生命圣灵的律”之中,带来自由、平安与生命。
罗马书8:5-6 ——圣灵使信徒的心意更新,帮助他们不再体贴肉体,而是体贴圣灵。圣灵引导人弃绝旧有的肉体生活方式,进而结出圣灵的果子。
罗马书8:15-16 ——圣灵不仅使信徒得着能力,也在我们心里作见证,确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身份带来安全感,帮助我们在属灵争战中站稳,不再惧怕。
【“安全感”:我从来不需要向我的孩子出示证书来证明我是他父亲,但即便在Kings Island或者其他人山人海的地方,她们都会紧紧跟在我的身边(Mia),即便走丢了也会第一时间找到我。因为我可以给她带来安全感。】
罗马书8:26-27 ——在苦难、试炼或不知如何祷告的时候,圣灵亲自为我们代求(“说不出的叹息(呻吟)”)。祂按着神的旨意为信徒祷告,这也是得胜生活的保障:即使我们软弱,圣灵仍持续为我们工作。
“属灵的祷告”:我们的祷告常是自私、无知、狭窄的。圣灵会引导我们将祷告放在神的身上。
无论环境如何,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神没有应许我们不会遭遇苦难,因为我们需要经历苦难,灵命才能成熟(罗5:3–5)。
* 约瑟被兄弟卖为奴、入狱多年,但最终成为埃及宰相。他在苦难中学会信靠神,也成为神救赎计划的一部分。
* 摩西在埃及失败后逃亡,在旷野牧羊40年,直到神呼召他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苦难使他学会谦卑与顺服。
* 约伯在极大的苦难中没有放弃信仰,最终经历属灵更新与更深的对神的认识。
在罗马书8:28,神说生活的苦难会帮助我们,而非伤害我们。
约瑟(创世记 37–50)被哥哥们出卖、作奴隶、被诬陷入狱。
“万事互相效力”:这些苦难都成为神安排他成为埃及宰相的步骤。
得益处:保全许多人的性命(埃及和周围许多国家的人因他而活下来(创41:57)),也拯救了雅各一家(大饥荒中,约瑟保存粮食,救了父亲雅各、哥哥们和他们的家庭(创45:5-8))。
呼应罗8:28:他对哥哥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创50:20)
神允许苦难临到,好让我们借着这些事变得更完全,使荣耀归于神。
约伯:
苦难由神允许:撒但求神攻击约伯,神说:“只是不可害他的性命。”(伯2:6)
约伯的回应:他开始时没有犯罪(伯1:22),在苦难中持续寻找神。
结果:他更深地认识神:“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42:5)
神最终加倍赐福于他(伯42:10)。
荣耀归于神:撒但原想证明约伯只因祝福而敬畏神,但约伯持守信仰,显明神是配得敬畏的主。
9–11章:以色列与神的计划
神对以色列的拣选、公义与信实
外邦人与犹太人在福音中同得恩典
神的救恩计划超越人所能测度
神对以色列的拣选、公义与信实
神的应许没有落空(罗9:6-13)——“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例证:以撒 vs. 以实玛利;雅各 vs. 以扫
拣选出于神的旨意———神一直以来根据应许而不是宗族世系来行使权能的选择。一个人从以色列生,并不等於他就有资格承受应许。
神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埃及记33:19)
摩西是犹太人,法老是外邦人。两人同为罪人,两人都见过神迹奇事,但摩西因着信而得救,法老每一次见到神迹,心却越来越刚硬(法老的心刚硬:显出神的荣耀)。
外邦人与犹太人在福音中同得恩典
福音是“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但最终神的拣选是为了怜悯所有相信的人。
外邦人因信得救——“没有寻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罗9:30)
福音的中心是因信称义,凡信靠主名的都必得救——“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
“口里认耶稣为主”:如果一个人得救,他必定公开承认蒙恩得救。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正如主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邓尼评论说:一个相信以致得称为义的心,并一个承认得蒙拯救的口,其实并不是两样不同的事,而是同一事的两面。
神的救恩计划超越人所能测度
不要对还未信主的犹太人、外邦人、亲人、同事灰心丧志。神的计划在运行。
当你不明白神的作为(比如祂对某些人的拣选或某些事情的容许)时,选择信靠祂的智慧,而不是质疑祂的良善。在祷告中说:“主啊,我不总明白,但我知道你不误事。”
我的岳父母信主 vs 自己的父母(从小被父母安排得好,很难用言语改变他们——这是神允许的。但他们看到了我信主之后的改变。)
12–16章:福音所带来的生活改变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
爱人如己、顺服权柄、接纳软弱的肢体
展现基督徒群体生活的美好样式
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
完全的献上,是我们理所当然的事奉.
圣经里有两个“活祭”:第一个活祭是以撒(创二十二),第二个是主耶稣基督。以撒甘愿把自己献在祭坛上,按照神的旨意而死;但主用公山羊替他献祭。以撒还是“死了”——向着自己死了,献上自己,顺服神的旨意。等他从祭坛下来的时候,已经成了荣耀神的活祭。主耶稣基督是活祭最完美的例证,因为他真的顺服父的旨意以至于死。
第一,我们是属于上帝的(身体=整个人,包括身、心、灵);第二,为了这个缘故,我们就应当圣洁,因为所献于上帝的,若不首先分别为圣,就有辱于上帝。
有家庭的还要献上整个家:服事MCCA的例子;读神学院的例子(如果以后做传道人?)。
爱人如己、顺服权柄、接纳软弱的肢体
爱的总原则(罗12:9)——“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 真诚的爱:不做表面文章,要从内心流露出来。积极行善:主动去行善,不仅是不作恶(罗12:10-21)。顾念别人的事,而不是自己的事。
“爱人如己”不仅是情感,更是行为的选择。尤其是在面对敌人或不友善的人时,以善胜恶就是最真实的爱的见证。
权柄来自神(罗13: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设立掌权者是为了秩序和管理。罗13:6-7——纳税、缴贡,敬畏该敬畏的,尊敬该尊敬的。基督徒顺服政府,是出于对神主权的尊重;除非政府命令违背神的旨意(LGBTQ),否则应在法律和社会中做守法的好公民。
不批评软弱的弟兄(14:1-4)“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不要因食物、守节日等问题定罪他人。
罗14:6——所说的守日的人,是犹太裔的信徒,对在星期六工作这事良心上感到不安。他不是认为守安息日可以让他得着或保持救恩,只是想这样做可以讨主喜悦。同样地,不守日的人,也是为了荣耀基督,祂是信仰的实体,其他只是影儿(西2:16, 17)。自由地吃犹太人看为不洁的食物的信徒,要为这些食物低头感谢神。信心软弱而只吃犹太人看为洁净的食物的信徒,也感谢神。两者都求神祝福。
罗马书 14: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胡亚舟不吃猪肉的例子:第一次给他做了猪大肠,那时不知情。后来了解后就尽量注意。不过后来他也吃猪肉了。
有些人猪下水都吃——也不能论断,要凭爱心。我以前的一个好朋友(木易)不吃芹菜,曾经吐过。
展现基督徒群体生活的美好样式
一、彼此相爱的群体(罗马书12:9-21)
• 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12:9)→ 群体中的爱是真实无伪的,不是表面客套。
• 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12:10)→ 群体关系中充满敬重与谦让,不争高低。
• 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12:15)→ 有共情与同理心,彼此分担喜怒哀乐。
• 不以恶报恶,尽力与众人和睦(12:17-18)→ 群体追求和平、宽恕和良善的气氛。
二、顺服有序的群体(罗马书13:1-7)
• 尊重属世权柄,守法纳税,敬畏当敬畏的(13:7)→ 教会群体不是反叛或无政府状态,而是在社会中做光做盐、活出有秩序和敬虔的生活榜样。
三、关顾软弱、彼此接纳的群体(罗马书14:1–15:7)
• 不论断信心软弱的人(14:1-4)→ 不轻看或排斥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尤其在次要教义或生活习惯上。
• 彼此包容,不使人跌倒(14:13-21)→ 放下自己某些自由,为顾念他人良心和灵命成长。
• 坚固的人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15:1)→ 不是责备,而是扶持、体谅、牺牲。
• 效法基督彼此接纳(15:7)→ 群体的根基不是我们彼此喜好一致,而是因为基督接纳了我们。
四、彼此服事的群体(罗马书12:3-8)
• 身体有许多肢体,各有不同功用(12:4-5)→ 群体不是单一模式,而是多样合一,各尽其职。
• 按恩赐服事:讲道、劝勉、施舍、治理、怜悯……(12:6-8)→ 每个人都在群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彼此成全。
五、有见证的群体(罗马书15:5-13)
• 同心合意,荣耀神(15:5-6)→ 不是彼此攻击,而是合一敬拜。
• 彼此接纳,使外邦人与犹太人同蒙恩典(15:9-12)→ 群体突破文化与民族的隔阂,展现福音的包容与普世性。
三、核心教义
一、因信称义
人不靠行为,而靠信靠耶稣的信心得救(罗3:28)
这是神白白赐下的恩典,排除夸口(罗4:2)
二、律法与恩典的关系
律法显明罪,但不能救人
恩典使人有能力胜过罪,而不是放纵犯罪(罗6:1–2)
三、圣灵的帮助与得胜生活
圣灵释放我们脱离律法与罪的辖制(罗8:2)
帮助我们代求,引导成圣
四、关键经文
罗马书1:16–17: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罗马书3:23–24: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马书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五、讨论问题
1. 你如何理解“因信称义”?这与你对救恩的认识有何关联?
2. 在你的属灵经历中,有哪些“靠行为”或“靠自己”的误区?
3. 罗马书8章如何带给你面对苦难时的安慰与力量?
1. 你如何理解“因信称义”?这与你对救恩的认识有何关联?
理解“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是神的宣告,不是人的表现——意思是:神因着我们对耶稣基督的信心,而不是我们的行为,宣告我们在祂面前是“义人”。就像法官宣判无罪,不是因为我无罪,而是因为耶稣替我承担了罪。
称义是白白的恩典,不靠功德——罗马书3: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这让我明白,救恩不是我赚来的,而是完全的恩典。
信心是接受,而不是成就——信就是把自己交托给耶稣,相信祂的十字架已经为我付清罪债。
与救恩的关系:
与救恩的关系:
因信称义是得救的起点——我之所以得救,是因为神因我的信心,把基督的义归算给我。
使我在神面前有平安与关系——罗马书5: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不再惧怕神的审判,反而进入亲密的父子关系。
带出新的生命与行为——不是靠行为称义,但真正的信心会带出悔改与顺服的生命(加拉太书5:6)。
2. 在你的属灵经历中,有哪些“靠行为”或“靠自己”的误区?
“我做得够好吗?”的焦虑——觉得神会根据我的灵修、祷告、服事表现来决定祂对我的态度。忽略了神爱我是基于耶稣的义,而不是我的努力。
用服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很忙于教会服事,却内心深处是想赢得认可,而不是出于感恩与信心。
跌倒后不敢亲近神——一犯错就觉得不配祷告、不敢去教会,好像必须“表现好一点”才能重新来到神面前。
论断别人“不够属灵”——以自己的一些属灵习惯或标准评断他人,比如祷告不多、读经不够。
属灵“业绩主义”——把信仰当成一套必须完成的任务清单,而不是与神关系的活泼旅程。
靠意志力“改掉罪”——试图靠自己的意志胜过某些罪,而不是依靠圣灵的大能与神的恩典。
3. 罗马书8章如何带给你面对苦难时的安慰与力量?
尽管现在的苦难是真实的,但将来神为我们预备的荣耀远远超过这一切(罗8:18)。
圣灵在我软弱时帮助我,替我祷告(罗8:26-27),让我不孤单。
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祂的人得益处(罗8:28)。
没有任何事能使我与神的爱隔绝(罗8:38-39)。这些真理让我在苦难中仍有盼望和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