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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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將信徒從律法中釋放出來
耶穌基督將信徒從律法中釋放出來
耶穌基督完全遵行律法的生命,就是律法的成全
耶穌基督完全遵行律法的生命,就是律法的成全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請參見 加 4:4–5; 彼前 2:22
耶穌基督的死成全了律法的要求
耶穌基督的死成全了律法的要求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請參見 來 7:27; 來 9:11; 來 9:26–28; 來 10:11–14; 彼前 2:24; 彼前 3:18
因著耶穌基督的死,信徒可以不靠律法而稱義
因著耶穌基督的死,信徒可以不靠律法而稱義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請參見 約 1:17; 羅 10:4; 腓 3:9
信徒們從律法的定罪中獲得釋放
信徒們從律法的定罪中獲得釋放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請參見 羅 6:1–14; 羅 7:1–6; 加 3:13; 加 4:5; 加 5:1; 弗 2:14–15; 西 2:13–14
信徒的自由在於聖靈的大能
信徒的自由在於聖靈的大能
羅 7:1–6; 林後 3:17–18
請參見 羅 8:1–17; 加 5:16–18; 加 5:22–26
信徒自願遵守律法的自由
信徒自願遵守律法的自由
你開廣我心的時候,
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
請參見 詩 37:31; 詩 119:45; 詩 119:97; 耶 31:33; 林後 3:3; 雅 1:25; 雅 2:12
